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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預防事故發生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四十一條及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》第十六條關于“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地點應向社會公布”的規定,現將我縣新增抓拍設備點位公布,設備啟用日期為2026年2月9日,具體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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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-13 21:20 上傳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,我局將依法對違法、違規人員進行處罰。 請廣大群眾遵守交通規則,安全文明出行。
博羅縣公安局 2026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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